夏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夏津县棚户区改造高庄片区(三期)银山小区14号楼
住宅3套及配套储藏间出让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德州市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受 夏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聊城市达华拍卖有限公司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夏津县分中心平台以网上竞价方式对 夏津县棚户区改造高庄片区(三期)银山小区14号楼住宅3套及配套储藏间 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物名称和起始价
夏津县棚户区改造高庄片区(三期)银山小区14号楼住宅3套及配套储藏间。(详见德大正评报字〔2024〕第4-64号评估报告中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中住宅和储藏室的部分,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是夏津县棚户区改造高庄片区(三期)银山小区14号楼住宅3套及配套储藏间,分别单独进行拍卖,本次拍卖委托方是夏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序号
| 房号 | 面积 ㎡ | 储藏间号 | 面积 ㎡ | 起拍价 (元) |
1 | 银山小区14号楼住宅一楼 | 249.4 | 1-01 | 26.54 | 1678980.00 |
2 | 银山小区14号楼住宅二楼 | 249.4 | 1-05 | 24.89 | 1720610.00 |
3 | 银山小区14号楼住宅六楼 | 249.4 | 1-06 | 29.66 | 1719520.00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的10%,3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或办理完成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三、 对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应当具有购买的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参与竞买者,必须交付竞买保证金,经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审核后,方能进入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ggzyjy.dezhou.gov.cn)参加竞买。竞买登记的单位名称与成交后买受人名称必须一致。
四、竞买方式
有意参加竞价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夏津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xj/),按《国有产权网上竞价业务服务流程图》、《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详情见“竞拍须知”)。
五、标的物的展示和竞买资料的取得
标的物展示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9时至2024年10月11日16时;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买资料的获得: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16时,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拍卖转让文件。转让文件若有变更以转让前最后的时间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竞买资格的确认
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本标的竞买保证金10万元/套,多买多交(每份保证金只能参加一套房屋的竞买)(缴纳保证金时需注明标的号或房屋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6时。竞买人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点击保证金查询后按照系统提示正确填写缴纳账号和缴纳账号户名再点击缴纳查询,显示缴纳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竞买资格。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报价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9时起(详见下表)
序号
| 房号 | 面积 ㎡ | 储藏间号 | 面积 ㎡ | 起拍价 (元) | 拍卖时间 (限时除外) |
1 | 银山小区14号楼住宅一楼 | 249.4 | 1-01 | 26.54 | 1678980.00 | 9:00-9:20 |
2 | 银山小区14号楼住宅二楼 | 249.4 | 1-05 | 24.89 | 1720610.00 | 9:20-9:40 |
3 | 银山小区14号楼住宅六楼 | 249.4 | 1-06 | 29.66 | 1719520.00 | 9:40-10:00 |
报价时间截止,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买人。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
收款人: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津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夏津县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
咨询电话:0534-3210383
竞买保证金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交纳。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齐鲁晚报、聊城市达华拍卖有限公司公司网站。
十、联系方式
转让人:夏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7515170106
代理机构:聊城市达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高先生 联系方式:18105345712 13963018973
办理主体信息填报咨询电话:0534-2223105
技术支持电话:0534-2236863
保证金窗口电话:0534-2236743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话:0534-2223108
十一、重要说明
1、委托人声明: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
2、竞买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的,报名前务必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因未及时办理主体信息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的,后果自负。
3、交易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竞买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交易文件的时间),各竞买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交易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4、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给拍卖人支付成交总额1.0%的拍卖佣金,未按时付清款项的应以欠款金额的0.3%每日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
聊城市达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